免费下载 GJB150.9A-2009 《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9部分:湿热试验》(适用于广东韦斯恒温恒湿试验箱)
发布时间:2026-03-03 浏览: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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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JB150.9A-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湿热试验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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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标准概述

《GJB150.9A-2009》是中国国家军用标准之一,属于GJB150系列标准的第9部分,专门用于指导军用装备在实验室环境中进行湿热试验。该标准替代了1986年的旧版GJB150.9,内容更加科学、系统,增加了试验剪裁指南、信息要求和附录说明,适应现代装备环境适应性评估的需求。

湿热试验是评估装备在高温高湿环境下耐受能力的重要手段,广泛应用于军用电子、机械、光学等各类装备的研制、鉴定和使用过程中。

二、适用范围

该标准适用于以下情况的军用装备:

  • 可能在湿热气候条件下贮存或使用的装备;

  • 可能在飞行器舱室、舰船舱室等高温高湿环境中使用的装备;

  • 需要评估湿热对装备性能、材料、结构等潜在影响的场合。

需要注意的是,该试验主要用于发现装备在湿热环境下的短期问题,如电气短路、材料膨胀、表面腐蚀等,不适用于评估长期湿热效应或复杂的自然环境变化。

三、试验条件与所需仪器——恒温恒湿试验箱

试验以24小时为一个循环周期,至少进行10个周期。典型的温湿度条件为:

  • 温度:30℃ 或 60℃

  • 相对湿度:95% ± 5%

试验过程中,除了降温阶段湿度可降至85%外,其余时间需保持高湿环境。

所需仪器包括:

  • 可精确控制温湿度的试验箱;

  • 固体湿度传感器(如干湿球传感器、露点仪等);

  • 数据采集与记录系统;

  • 风速监测装置(确保试件周围风速在0.5~1.7 m/s);

  • 水质检测设备(用于加湿用水)。

四、恢复条件

试验结束后,需将试件在标准大气条件下(如23℃±2℃,相对湿度50%±5%)进行恢复,以便进行性能检测和目视检查。恢复时间应足够长,以确保试件状态稳定,便于与试验前数据进行对比。

五、试验过程与要求

试验过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:

  1. 初始检测: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试件进行全面检查,记录基线数据;

  2. 预处理:将试件置于23℃、50%湿度的环境中24小时;

  3. 试验暴露:按图1规定的温湿度曲线进行循环试验;

  4. 中间检测:每5个循环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检测,检测应在规定的时间窗口内完成;

  5. 最终检测:试验结束后,再次进行性能检测和目视检查,记录变化情况。

若试件在试验中出现故障,应立即终止试验并进行评估。

六、设备要求

试验设备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:

  • 防凝露设计:箱壁不得有冷凝水滴落至试件;

  • 通风排气:应设排气孔,防止箱内压力过高;

  • 传感器要求:不得使用对冷凝水敏感的传感器(如氯化锂型);

  • 加湿系统:加湿用水需定期检测,确保无污染;

  • 控制系统:应具备独立的温湿度记录系统,至少每15分钟记录一次数据。

七、其他注意事项

  • 试验顺序:湿热试验不宜安排在盐雾、霉菌、砂尘试验之后,以免影响结果;

  • 试验中断处理:若试验条件超出允差,需从上一个有效循环重新开始;

  • 试件安装:应确保传感器位置合理,试件状态符合实际使用情况;

  • 结果分析:需结合试验前后数据,评估湿热对试件性能、材料、结构等的影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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