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地址下载:
GJB150.17A-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噪声试验.pdf
可关注韦斯的公众号,了解更多的相关内容!

《GJB 150.17A-2009》是我国国家军用标准之一,属于《GJB 150》系列的第17部分,专门用于规范军用装备在实验室环境中进行噪声试验的方法。该标准替代了1986年的旧版,内容更加系统、科学,涵盖了从试验设计、设备要求到结果分析的全过程,旨在提升装备在真实噪声环境下的适应能力。
该标准适用于各类必须在高强度噪声环境中工作或生存的军用系统、子系统和设备,如飞机外挂、导弹、舰载设备、发动机舱内装备等。它也可用于模拟气动紊流环境,评估装备在噪声激励下的结构完整性和功能稳定性。
噪声试验通常在专用声学实验室中进行,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设备:
混响室:用于产生扩散场噪声,模拟装备在封闭空间内的噪声环境。
行波管:用于产生掠入射噪声,模拟噪声沿装备表面传播的情况。
气流扬声器:作为噪声源,能够产生宽频带、高声强的随机噪声。
传声器:用于测量声压级,控制试验条件。
加速度传感器:监测装备在噪声激励下的振动响应。
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:用于实时记录和分析声场、振动等参数。
试验前后,装备需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预处理和恢复,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可比性和重复性。试验过程中若出现中断,通常不会对装备造成不良影响,可从中断点继续试验。
根据噪声类型的不同,试验分为三个程序:
程序I——扩散场噪声试验
装备悬挂在混响室中,所有外表面均匀暴露于噪声场中,适用于模拟舱内或封闭空间的噪声环境。
程序II——掠入射噪声试验
装备作为行波管的一部分,噪声沿表面传播,适用于模拟飞机蒙皮、外挂等受气流噪声影响的情况。
程序III——空腔共鸣噪声试验
仅暴露装备的空腔部分,使用正弦声扫频激励,模拟武器舱等空腔结构的共鸣噪声环境。
试验过程中需严格控制声压级、频谱、持续时间等参数,并在试验前后对装备进行功能和结构检查。
试验设备必须能够复现规定的噪声条件,具备足够的声压级输出能力和频率响应范围。对于165dB以上的高声强试验,需使用行波管。设备应具备多点控制、开环或闭环控制能力,并确保测量系统的不确定度在规定范围内。
试验顺序:若多个程序需在同一装备上执行,应先进行破坏性较小的程序。
试验中断:中断一般不产生有害效应,可从断点继续。
数据记录:试验过程中需详细记录声场、振动、装备工作状态等数据,便于后续分析。
结果分析:需结合GJB150.1A和GJB4239等相关标准,综合评估装备的噪声适应性。
方案咨询/业务洽谈,请联系:
韦斯小程
电话/微信:1338583306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