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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EC 60068-2-30 是一项国际标准,全称为《环境试验 第2-30部分:试验Db:循环湿热(12小时 + 12小时循环)》。该标准主要用于评估电子元器件、设备或其他物品在高湿度结合温度循环变化环境下的适应能力,特别是在表面可能产生凝露的条件下。
该标准第三版于2005年发布,替代了1980年的第二版及其修订,主要更新包括编辑修改、增加规范性引用、温度公差指南的补充以及恢复时间的延长。
本标准适用于:
在使用、运输或储存过程中可能暴露于高湿和温度循环条件下的组件、设备或其他物品。
若试验用于验证带包装运输或储存的性能,则试验时应保持包装完好。
对于质量小、体积小的样品,可能难以产生凝露,建议参考 IEC 60068-2-38 等其他试验方法。
温度范围:25°C ± 3K 至指定高温(如40°C或55°C)
湿度范围:相对湿度通常不低于95%,部分阶段允许90%–100%
循环周期:24小时为一个完整循环,包括升温、高温高湿保持、降温和低温高湿保持四个阶段
循环次数:根据严酷等级选择,如2、6、12、21、56次(40°C)或1、2、6次(55°C)
能精确控制温度和湿度,具备循环编程功能
用于监测工作空间内的实际条件
提供电阻率不低于500 Ωm的纯水,并具备排水功能
记录试验过程中的温湿度变化
初始测量:对样品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。
稳定阶段:将样品稳定在25°C ± 3K,湿度为标准大气条件。
试验循环(24小时):
升温阶段:3小时内升至高温,湿度≥95%
高温保持:12小时,湿度93% ± 3%
降温阶段:3–6小时内降至25°C,根据选用变体1(湿度≥95%)或变体2(湿度≥80%)
低温保持:保持25°C,湿度≥95%,直至24小时结束
中间测量(如需要):在不取出样品的情况下进行功能测试。
恢复:在标准大气条件或受控恢复条件下进行1–2小时恢复。
最终测量:恢复结束后立即进行外观和功能测试。
试验箱应能在整个工作空间内保持温湿度均匀,温差不超过1K。
箱体结构应避免辐射热直接影响样品。
使用高纯度水,冷凝水应及时排出并不再重复使用。
试验箱性能应符合 IEC 60068-3-6 的要求。
可选择在标准大气条件或受控恢复条件下进行。
若在试验箱内恢复,应在1小时内将湿度降至75% ± 2%,再在1小时内将温度调至实验室温度 ±1K。
恢复时间通常为1–2小时,热惯性大的样品可延长至温度稳定。
变体选择:
变体1:适用于可能因“呼吸效应”吸入湿气的样品(如有空腔的结构)
变体2:适用于大多数其他类型样品,重现性好
样品安装:应尽量隔热安装,避免热传导影响试验结果。
测量顺序:最终测量应先测试对湿度最敏感的参数,并在30分钟内完成。
规范说明:试验报告中应明确试验严酷等级、样品状态、测量项目、恢复条件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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